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营者出售“活动板房”并负责为买方装置的,属混合出售行动,按规定纳税。根据该规定,活动板房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,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%,小规模为3%,现阶段按1%处理。
新股
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对于对“活动板房”货品怎么纳税疑问的批复》(苏国税发〔1995〕287号)规定: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清晰,“活动板房”属有形动产类货品,发生出售行动应按规则征收增值税。单位与个体经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-
年底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需要结转吗
2025-06-19 16:32
-
meme币交易平台下载 meme币虚拟币交易平台官网
2025-06-19 15:58
-
索拉纳 (Solana) 测试 190 美元,空头火爆:他们看到了什么而其他人没有看到?
2025-06-19 15:20
-
Cetus 协议遭受 2.6 亿美元黑客攻击 – 安全危机导致 SUI 下跌 15%
2025-06-19 15:06




关注微信公众号,了解最新精彩内容